新安镇关于省脱贫攻坚市际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2018年2月,省脱贫攻坚督查小组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根据反馈问题,我镇立即安排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整改情况
1、责任落实不到位。县直部门在履行部门脱贫攻坚职责和包村帮扶责任上落实不力,帮扶联系人责任心不强、帮扶措施不多、成效不明显。座谈访谈中,县直相关部门(如县人杜局、县卫计委等)负责同志既不熟悉脱贫攻坚政策,也不了解自身脱贫攻坚职责和工作进展,更不知晓帮扶责任落实情况。访谈9位帮扶联系人,均不熟悉脱贫攻坚政策,也不了解帮扶贫因户的家庭状况,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帮扶措施。针对此问题,我镇举一反三,加大对各部门负责人、帮扶责任人、扶贫专干的业务培训,利用镇每月工作例会,帮扶人大会、专干例会等时机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同时,加强对帮扶干部的管理,每月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政策落实不到位。由于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全面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导致部分贫困户未能享受相应政策,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一直未验收也未拨付补助资全(如施官镇成山村某户)等问题,健康脱贫方面存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次数少、签约无日期、无签名等现象,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现象。针对此类问题,我镇加强对十大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各部门的之间的沟通,疏通渠道,确保各项政策落实精准,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现有危房没有验收的情况,家庭签约医生也全部按照要求签订完成。
3、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没有聚焦贫困村和贫圆户、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需求安排和使用扶贫资全。加之项目后续管理缺失,导致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脱贫效益较低。2017年安排扶贫资金400万元入展桃丰合作社、百思德农业发展公司,按8%的年收益,作为施官镇张储村等8个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这种做法违反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施官镇龙山村特色产业项目投资72万元扶贫资全建设大棚,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在2018年初的雪灾中受损严重,致使项目无收益。以此为鉴,我镇及时梳理了相关项目材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范项目程序,有效提高和规范了扶贫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严谨度。
4、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基层干部对扶贫业务和脱贫攻坚政策不熟悉,村级扶贫专干“不专业”,难以有效推进各项脱贫攻坚工作。访谈的5位村支书、5位扶贫专干、3位第一书记,仅有1名扶贫专干能够正确回答问题,其他人对脱贫攻坚政策及本村扶贫工作均不熟悉。村级档案原始资料不完善,逻辑性错误较多。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与贫困户实际情况不一致,数据质量不高。针对此项问题,我镇加强了对专干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利用每周例会的时机对专干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具体工作的知道,让每个专干都能尽快做到熟知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加强了对村级档案资料的整建工作,按照县级要求对村级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针对国办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我镇安排信息管理员集中辅导各村扶贫专干利用一周时间对全镇数据进行了再次核查修正,有效提升了国办数据质量。
二、下一步打算
1、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其他方面的典型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成效,进一步巩固大排查整改成果。
2、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工作指导,加强对扶贫专干及帮扶人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提升基层基础工作精准度。
3、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以帮助对象户“弄懂、讲清”为标准,深入开展进组入户“面对面”政策宣讲,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新安镇人民镇政府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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