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居间合同8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居间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居间合同 篇1甲方(调资方):
乙方(居间方):
鉴于乙方帮助甲方获得 实业集团商票贴现的业务,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之事宜达成以下一致:
一、基本信息
1、商票金额:贰亿元整(¥200,000,000.00)
2、出 票 人:
7、贴 现 率:100%
8、居间费用:按票面金额的年化1%(按票面金额的年化9%收取出票人,扣除甲方贴现利率8%)。
二、操作程序
1、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通知出票方按甲方指定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乙方会同甲方工作人员前往出票方指定地点协助甲方完善商票贴现必备的手续等工作,同时对出票方的材料等事项进行核对。
3、手续完备及核对通过;出票方、贴现方同台交割;乙方按约定收取居间费;商票贴现完成;后补相等金额的发票。
三、违约责任
1、在乙方已按本协议书内容履行而甲方未能将出票方所持商票贴现的,属于甲方违约,甲方应无条件承担乙方往返差旅费用,并赔偿乙方信誉损失费10万元。
2、在出票方已按本协议书内容履行而甲方中途产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如因此给出票方造成损失的,出票方保留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
3、出票方、贴现方违约与中介方无关,免追索中介方责任。
四、其他事项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内,凡遇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另订条款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条款其法律效力与原协议等同。
七、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北京市人民法院。
八、其他约定:在本协议原件签订前,由双方互相签章的传真件其法律效力与原件等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居间合同 篇2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兹为不动产房屋委托出卖订约的媒介经当事人议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本合同记载不动产房屋(价格 元整)出卖事宜,委托乙方办理订约的媒介一切行为,而乙方承认。
第二条 本合同不动产房屋如下:
地点: 市 路 地 号
门牌号: 市 区 路 号
式样: 式
建筑面积:
构造: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自 起至 止 个月。但期间届满后不再另订合同的,本合同自然消灭。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不得擅自另再委托他人,或自行与他人订约出卖等情事。
第五条 委托事务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而乙方必须提示其必要款额凭据或计算书或说明原因时,甲方应酌情给付。但委托事务终了时应即互相合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乙方关于订约事项就其所知,应据实报告于甲方,对于订立合同或支付款项无能力的人不得为媒介。
第七条 甲方应于乙方媒介而成立合同办妥授权事务完竣时,给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为本件办理委托事务的报酬金。
第八条 前条报酬金于合同有效期间内乙方未完成授权事务者,乙方应丧失该项报酬的请求并应偿还费用。
前项情形甲方已有先付费用的,乙方应即退还甲方。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订明事项依法的规定及有关法令的规定准用。
第十条 本合同代书费及应贴印花由甲、乙双方各负担其份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居间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共同运作 的居间费用分配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运作事宜,由甲方代表甲乙双方与该签订居间协议,并约定居间费用为万元。
第二条、 向甲方支付的居间报酬由甲、乙双方共同获得。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获得居间报酬的%,乙方获得居间报酬的,剩余居间报酬的 %作为相关运作费用。
第三条、居间运作费用如超出居间报酬的1%,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从支付的居间报酬中扣除。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参与事宜。
2、甲方在收到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在该由甲乙双方按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第五条、违约条款
1、如甲方有延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的行为出现,由甲方承担违约
责任,并向乙方另行支付应取得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三标准的违约责任金。同时乙方有权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以主协议(甲方与主协议不成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费用。
3、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5日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本协议所有签署的版本,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或数字传输,均视为有效合法约束文件。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意见不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完善,其结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任何纠纷由本协议签订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各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电话:
乙 方:电话:
协议签订地:
签订 日期:年月日
居间合同 篇4甲方(出售方):张三
乙方(买受方): 李四
丙方(居间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丙方居间服务下,甲乙双方于x 年x 月x 日签订了编号为xxxxxx 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涉及房屋地址为:坐落在丰台区风荷曲苑18号楼3单元205号 。
第一条信息确认
1、甲方已对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购房资格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确认,接受乙方作为房屋的买受方。
2、乙方对房屋进行了实地查验,对房屋本身现状及权属情况均已了解并认可,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产权 ……此处隐藏4439个字……/p>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样本
商务居间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兹为乙方推荐下列甲方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双方同意签订本居间合约书,并共同遵照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相关甲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第二条 服务区域和排他性
1.乙方推荐产品的区域为_____地区。乙方若需增加区域,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取消本合约。
2.乙方所介绍之客户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亦不得以直接方式绕过乙方向其销售产品,除非乙方同意或乙方已放弃该客户。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合约期限内不得推荐、介绍、代表、制造或销售除e-saver节电装置以外的任何节电产品。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推荐产品和介绍客户给甲方,甲方视乙方要求协助接触洽谈。
2.甲方对乙方介绍之客户提供(1)售前产品解说、客户用电测量计算及产品导入方案规划。(2)产品安装、施工及保固(保固年限:产品节能主机_____年,其它零件_____年)。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不得为非履行本合约目的而使用。本合约终止时,乙方应主动归还剩余资料给甲方。
第四条 产品瑕疵
甲方交付之产品若有瑕疵,由甲方自行对销售之客户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五条 付款
1.甲方于买卖成立并交货安装验收完毕且收到全部货款后,三日内通知乙方清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七日内按该笔货款总价(未含税)百分之_____给乙方作为佣金。
2.乙方居间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管辖法院和违约责任
1.乙方中的两公司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其中任何一公司的违约均视为乙方两
公司的共同违约,甲方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或两公司追偿。
2.乙方履行本合约过程中(包括签订本合约前)所获得的甲方任何经营或技术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一旦乙方泄密,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另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3.本合约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甲乙双方如因本和约有关事项发生诉讼时,均同意以_____市人民法院为一审管辖法院。
第七条 合约期限
1.本合约有效期限自公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为期一年。
2.合约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均无终止合约书表示时,本合约自动生效一年,其后亦同。
3.正常情况下,若任一方有特殊原因,欲提前终止本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本合约。
第八条 合约生效
1.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约一式丙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居间合同 篇8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xx年 4 月在 北京 签订:
甲方:北京普发兴业动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济南拓天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中石化销售公司山西分公司 推广甲方所属LNG加气站系列产品之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努力促成中石化销售公司山西分公司 (以下简称“目标客户”)使用甲方所属LNG加气站系列产品。
二、 乙方负责收集目标客户有关的技术要求及相关信息。
三、 乙方应积极向目标客户介绍甲方及其产品,负责组织与目标客户的技术交流会,并就技术问题与目标进行深入的交流。
四、 乙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只与甲方进行合作,并在项目的准备及商务谈判期间,只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以期通过正当竞争获得目标公司的采购项目。一旦采购项目授予甲方,乙方应竭尽所能,促成项目合同尽早签署生效。
五、 乙方应在甲方与目标客户执行合同期间,居间调停,以期合同顺利执行。
六、 乙方通过上述协助、服务和支持促使甲方获得前述项目下的所有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代理费。
双方约定:代理费用金额为甲方与目标公司所签合同金额的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后十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七、 在满足第七条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收到目标公司支付货款的比例和时间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如目标客户向甲方阶段性支付,则代理费用也相应地阶段性支付。
八、 本协议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
九、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立的,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 无论本协议继续有效或已经终止,双方均不得泄露本协议内容,以及执行协议过程
中所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十一、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 4 月。如双方有意延长协议,需在协议到期前至少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则本协议可续延一年。
十二、 本协议一式二份,以中文写成,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普发兴业动力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济南拓天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济南拓天商贸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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